永远的寂静句子赏析英文 苔丝佳句赏析

htry5hjF742024-06-13 23:40:06

一、关于春天的诗句英语翻译

又是一年春来到,千花百卉争明媚,拂提杨柳醉春烟,让人不禁想要吟诗一首。特此整理了一系列和春天有关的诗歌,还有英语翻译,不仅还原了诗中意境,还有英文的押韵,一起看看吧。

第一首

《春晓》孟浩然

Spring Morning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This spring morning in bed I'm lying,Not to awake till the birds are crying.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诗词赏析】

《春晓》这首小诗,初读似觉平淡无奇,反复读之,便觉诗中别有天地。它的艺术魅力不在于华丽的辞藻,不在于奇绝的艺术手法,而在于它的韵味。整首诗的风格就像行云流水一样平易自然,然而悠远深厚,独臻妙境。千百年来,人们传诵它,探讨它,仿佛在这短短的四行诗里,蕴涵着开掘不完的艺术宝藏。

自然而无韵致,则流于浅薄;若无起伏,便失之平直。《春晓》既有悠美的韵致,行文又起伏跌宕,所以诗味醇永。诗人要表现他喜爱春天的感情,却又不说尽,不说透,“迎风户半开”,让读者去捉摸、去猜想,处处表现得隐秀曲折。

“情在词外曰隐,状溢目前曰秀。”(张戒《岁寒堂诗话》引)写情,诗人选取了清晨睡起时刹那间的感情片段进行描写。这片段,正是诗人思想活动的启始阶段、萌芽阶段,是能够让人想象他感情发展的最富于生发性的顷刻。诗人抓住了这一刹那,却又并不铺展开去,他只是向读者透露出他的心迹,把读者引向他感情的轨道,就撒手不管了,剩下的,该由读者沿着诗人思维的方向去丰富和补充了。写景,他又只选取了春天的一个侧面。春天,有迷人的色彩,有醉人的芬芳,诗人都不去写。他只是从听觉角度着笔,写春之声:那处处啼鸟,那潇潇风雨。鸟声婉转,悦耳动听,是美的。加上“处处”二字,啁啾起落,远近应和,就更使人有置身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之感。

春风春雨,纷纷洒洒,但在静谧的春夜,这沙沙声响却也让人想见那如烟似梦般的凄迷意境,和微雨后的众卉新姿。只用淡淡的几笔,就写出了晴方好、雨亦奇的繁盛春意。这些都只是诗人在室内的耳闻,然而这阵阵春声却逗露了无边春色,把读者引向屋外广阔的大自然,使读者自己去想象屋外,去体味那莺啭花香的烂熳春光,那盎然的春意,自是阻挡不住的,你看,它不是冲破了围墙屋壁,展现在你的眼前、萦回在你的耳际了吗?这是用春声来渲染户外春意闹的美好景象。这些景物是活泼跳跃的,生机勃勃的。它写出了诗人的感受,表现了诗人内心的喜悦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第二首

《大林寺桃花》白居易

Peach Blossoms in the Temple of Great Forest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All flowers in late spring have fallen far and wide,But peach blossoms arefull-blownon this mountainside.

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Ioftregret spring's gone without leaving its trace;I do not know it's come up toadornthis place.

【重点词汇】

full-blown adj.具所有特征的;成熟的

oft adv. [旧]时常

adorn v.装饰;装扮

【诗词赏析】

此诗是一首广为传诵的名作。在写景之中,寄寓着深邃的禅意。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诗人登山时已是孟夏,正是大地春归,芳菲落尽的时候。但这高山古寺之中,因为山高地深,与平地物候自是不同。在大林寺,诗人遇上了意想不到的春景,一片桃花,正开始热烈地绽放。

“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看到眼前情景,诗人感慨良多。自己曾为春光的匆匆离去而惆怅万分,却不知无尽的春色,原来转移到了佛门!当这始所未料的艳丽春景映入眼帘时,使人感到多么的惊异和欣喜!

人间的芳菲,就是我们的名声、地位、金钱,转眼间就会凋零枯萎。世间的风光,风一吹就光了。而佛门的芳菲,却穿越时空,流光溢彩,亘古长新。这佛门的芳菲,就是充满了灵性的觉醒的生命。佛教流传迄今,已经两千五百多年。今天,全世界无数的人,依然在佛禅智慧的芳菲中,找到了心灵的陶冶与寄托。

作为一个禅人,读这首诗时,也充满着感动。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如同人间的芳菲,早晚会尘归尘,土归土。但是,如果我们的法身慧命能在弟子们的身上传承,佛门的光景就会亘古常新,以它永恒的风光,接引着芸芸众生。

第三首

《春夜喜雨》节选杜甫

Happy Rain on a Spring Night(Excerpts)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Good rain knows its time right;It will fall when comes spring.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With wind it steals in night;Mute, it moistens each thing.

【重点词汇】

loom v.赫然耸现;(尤指)令人惊恐地隐现;显得突出;逼近 n.织布机

saturated adj.湿透;浸透;(溶液)饱和的;(颜色)深的;浓的

【诗词赏析】

诗一开头,杜甫就赞美春夜所下的雨是“好雨。”为什么是“好雨”?因为在春季农作物非常需要雨水的滋润。农谚云:“春雨贵如油。”正反映了春雨的宝贵。由于成都地处“天府之国”的四川盆地,气候温和,雨量充足,一到春天虽然常常晚上下雨,但次日却又有明媚的阳光。这就正如诗人在另一首诗中所描绘的:“蜀天常夜雨,江槛已朝晴。”(《水槛遣心二首》)在正需要雨水之时,雨就降下来了,它是“知时节”的,所以“当春乃发生”。这种为万物生长所必须的“及时雨”,真是难得的好雨!这两句诗,是采取拟人化的手法进行描绘的。把无情作有情,把无知当有知,杜甫作诗常常如此。这里把春雨当作有知觉的,故它能根据需要,应时而降。诗中的“知”字和“乃”字,一呼一应,极为传神,诗人喜雨的心情跃然纸上。

接着,第三、四两句既描写了春雨的动态,又传出了它的润物之神。因为好雨下在夜里,故诗人着重是从“听觉”上去描绘雨景的。雨细而不能骤,随夜色而逐渐隐没。它悄悄而来,默默无声,不为人们所觉察,故称为“潜入夜”。这样不声不响地下的雨,当然是滋润万物的细雨。“细无声”,正好恰当地表现了它的可贵精神。这里的“潜”字和“细”字都用得准确、贴切,前者透露出风很微,后者说明了雨极小。这恰如仇兆鳌所说:“曰潜、曰细,写得脉脉绵绵,于造化发生之机,最为密切。”(《杜诗详注》卷十)

第五、六两句是进一步从“视觉”上描绘夜雨景色。“野径”指田野间的小路,是指地上;“云”是指天空。由于晚上正在下雨,所以浓云密布,群星潜藏,月色无光,天空和地上都是一团漆黑,正说明雨意正浓。而一片墨黑的世界里,唯有江边船上放射出一线光芒,并且显得格外明亮。这是一幅极其生动的雨中夜景图。诗人在这里所用的“俱”字和“独”字,都是为了突出这种景象。而在这种景象之中,也包含了诗人自己惊喜的感情。

最后两句是写雨后晓景。是第二天的事。天明雨霁,整个成都城都是耀眼的繁花,花朵沉甸甸地抬不起头来。令人目不暇接,心旷神怡。至此,诗人对喜雨的感情达到了高潮,于是“花重锦官城”的诗句冲口进发而出,真是“通体精妙,后半尤有神”。放王嗣奭说:“束语‘重’字妙,他人不能下。”(《杜臆》卷四)

这首诗描写细腻、动人。诗的情节从概括的叙述到形象的描绘,由耳闻到目睹,自当晚到次晨,结构谨严。用词讲究。颇为难写的夜雨景色,却写得十分耀眼突出,使人从字里行间。呼吸到一股令人喜悦的春天气息。这首诗题虽是《春夜喜雨》),但是全诗不露喜字,却又始终充满喜意。显然,诗人这种感情的产生绝不是出于一时的冲动,而有其现实基础。据史书记载,在他写作此诗的前一年,京畿一带就有严重灾荒,“米斗至七千钱,人相食”(《资治通鉴·唐纪》)。因此,杜甫一听到雨声,就感到无限喜悦,这喜悦恰好反映了诗人关心人民疾苦的崇高的思想感情。

第四首

《忆江南》白居易

Dreaming of the Southern Shore

江南好,

Fair Southern shore,

风景旧曾谙。

With scenes I adore.

日出江花红胜火,

At sunrise riverside flowers redder than fire,

春来江水绿如蓝。

In spring green waves grow as blue as sapphire,

能不忆江南?

Which I can't but admire.

【重点词汇】

sapphire n.蓝宝石;宝蓝色;天蓝色

【诗词赏析】

泛忆江南,兼包苏、杭,写春景。全词五句。一开口即赞颂“江南好!”正因为“好”,才不能不“忆”。“风景旧曾谙”一句,说明那江南风景之“好”不是听人说的,而是当年亲身感受到的、体验过的,因而在自己的审美意识里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既落实了“好”字,又点明了“忆”字。接下去,即用两句词写他“旧曾谙”的江南风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日出”“春来”,互文见义。春来百花盛开,已极红艳;红日普照,更红得耀眼。在这里,因同色相烘染而提高了色彩的明亮度。春江水绿,红艳艳的阳光洒满了江岸,更显得绿波粼粼。作者把“花”和“日”联系起来,为的是同色烘染;又把“花”和“江”联系起来,为的是异色相映衬。江花红,江水绿,二者互为背景。于是红者更红,“红胜火”;绿者更绿,“绿如蓝”。

杜甫写景,善于着色。在明媚的春光里,从初日、江花、江水、火焰、蓝叶那里吸取颜料,兼用烘染、映衬手法而交替综错,又济之以贴切的比喻,从而构成了阔大的图景。不仅色彩绚丽,耀人眼目;而且层次丰富,耐人联想。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ān)”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

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能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能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

第五首

《江南春》杜牧

Spring on the Southern Rivershore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Orioles sing for miles amid red blooms and green trees;By hills and rills wine shop streamers wave in the breeze.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Four hundred eighty splendid temples still remain;Of Southern Dynasties in the mist and rain.

【诗词赏析】

首句“千里莺啼绿映红”。诗一开头,诗人放开视野,由眼前春景而想象到整个江南大地。千里江南,到处莺歌燕舞,桃红柳绿,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

第二句“水村山郭酒旗风”。“山郭”山城。指修建在山麓的城池。“酒旗”指古代酒店外面挂的幌子。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在临水的村庄,依山的城郭,到处都有迎风招展的酒旗。

第三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南朝”指东晋以后隋代以前的宋、齐、梁、陈四个朝代,都建都于建康(今江苏南京),史称南朝。“四百八十寺”是形容佛寺很多。

第四句“多少楼台烟雨中”。“烟雨”即如烟般的蒙蒙细雨。这句的意思就是说无数的楼台全笼罩在风烟云雨中。这里,诗人不用“寺”,而又改换成了“楼台”,这不仅是为了避免用词重复,更主要的是适应“烟雨”这样的环境。

杜牧特别擅长于在寥寥四句二十八字中,描绘一幅幅绚丽动人的图画,呈现一种深邃幽美的意境,表达一缕缕含蓄深蕴的情思,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思的启迪。《江南春》反映了中国诗歌与绘画中的审美是超越时空的、淡泊洒脱的、有着儒释道与禅宗“顿悟”的思想,而它们所表现的多为思旧怀远、归隐、写意的诗情。

二、苔丝佳句赏析

1.求对苔丝的赏析

故事发生在英格兰南部的德瑟特。

傍晚,暮色笼罩着辽阔的田野,一群少女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戴着白花编成的花冠,踏《苔丝》中文版小说着明快的乡村舞节奏,在草坪上跳舞。她们中间有个姑娘叫苔丝,生得秀丽、端庄,周围没一个姑娘比得上她。

然而,就从这一天起,厄运一直追随着她。她的父亲约翰?德北刚才听本村的牧师说,德皮菲尔德其实是古老骑士名门德伯维尔的直系子孙。

穷极潦倒的约翰听后信以为真喜出望外,赶紧把这喜讯告诉了老婆乔安娜。乔安娜想起了在德兰特山那边,住着一位姓德伯的有钱的老太太。

于是他们决定让苔丝去认这门本家。苔丝为了想帮助家里度过苦日子,勉强答应了,但心里很忧郁。

第二天,苔丝穿着素净的长裙,挽着一只篮子走进了德伯家。她畏畏缩缩不敢前进,正待她想往回走时,一个男子的声音叫住了她:“喂,漂亮的妞儿,有何贵干?”他就是老太太的儿子埃里克·德伯。

他叼着支烟,慢慢朝苔丝走来。苔丝很窘,结结巴巴地说出了原委。

“穷亲戚。”埃里克明白了。

其实,他知道“德伯”和“德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姓氏,再说,他家的姓氏“德伯”也是用高价买来的,所以根本没“亲戚”这回事。但他还是说动母亲让她在养鸡场干活。

因为,他已被苔丝的美貌吸引住了。在德伯维尔家,养鸡场的活不算重,老太太也不算难侍候,只是埃里克时时缠着她。

一天晚上,苔丝和其她女工一块到邻村去参加舞会。舞会结束时,天已很晚了。

天上月光皎洁,她们三五成群地回村去。一个叫卡尔的姑娘,头上顶着只柳条篮子,糖浆从缝里漏出来淌在她背上,遭到大家的取笑。

她无处发火,竟朝着苔丝骂了起来:“你这个贱货,你以为有那个男人宠着,就神气啦……”苔丝很委屈。这时,亚雷克骑着马出现在她们中间,他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就叫苔丝上他的马。

埃里克赶着马走进了森林。苔丝睁着疲乏的眼睛问:“您走错路了吧?”“管它呢。

这是英格兰最古老、最美丽的森林。今晚多美,我愿这良辰美景永无尽头……”苔丝有些不安,但听到埃里克说他已送了一匹马给她家时,又有些感激。

埃里克拿起了苔丝的手偷偷吻了一下,又要拥抱她,本能的恐惧使苔丝猛力将埃里克推下马去。埃里克跌倒在地,头撞在树桩上鲜血直淌。

苔丝紧张而又歉疚地蹲在他身旁抽抽嗒嗒地哭了。埃里克趁势把她拥进怀里热烈地吻她。

苔丝被这长长的吻陶醉了,情不自禁地依偎在他怀里。亚雷克慢慢解开了她小夹的纽扣,撩起她的裙子,将整个身子扑上去。

此时才清醒了的苔丝拼命挣扎,但已无济于事了……从此,穿着粗布衣的苔丝不见了,埃里克把她打扮得雍容华贵,但这些遮不住苔丝的满腔愁苦,她决定回家,再也不想做埃里克的玩物了。当苔丝走进村里看见自己的家时,禁不住泪流满面。

几个月以后,埃里克的孩子出世,给孩子取名‘悲伤’,但不久便夭折了。苔丝掩埋了孩子后在布莱克莫尔山谷的一家牧场找到了一份挤牛奶的工作。

场主待人很和气,同事们也相处得很好,苔丝的心情开始好了起来,她觉得以前的那段经历似乎已经很遥远了。这时,有个年轻人闯进了她心中,他叫安吉尔,是牧师的儿子,到牧场来是专学挤扔的。

安吉尔也在心中深深地爱着苔丝。一天,苔丝在野外挤牛奶,安吉尔走到她身边,突然抱住她给了她久久的一吻。

安吉尔走后,苔丝仰靠在牛背上,心荡神驰。安吉尔向苔丝求婚了,这使苔丝陷入了矛盾和痛苦中。

她爱安吉尔,安吉尔是她苦难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她不愿失去他;但她又不能欺骗安吉尔,对他隐瞒自己以往的经历。然而,一旦告诉了安吉尔,他还会爱她吗?苔丝不敢想象。

但最后,苔丝还是把自己过去的一切写信告诉了安吉尔。苔丝把信塞进安吉尔阁楼的门缝后彻夜难眠。

好不容易熬到天明,她神情严肃地站在阁楼下等待着判决。安吉尔终于下来了,他像以前一样热烈地拥抱了苔丝,苔丝如释重负。

他们在结婚前的一段时间里,沉浸在幸福的峰巅。可是有一天,苔丝抱着野花去装点安吉尔的阁楼时,发现自己写的那封信仍原封未动地插在门板下。

苔丝愣住了,经过激烈的矛盾,她终于把信塞进了自己的衣襟中。因为她太渴望幸福了。

结婚的日子终于到了,婚礼结束后,他们去郊外的别墅度蜜月。女佣把宅内布置得喜气洋洋。

安吉尔把一只精致的摩洛哥皮箱放在苔丝的面前,苔丝小心翼翼地打开,眼前刹时一片珠光宝气,那是安吉尔的家传珍宝——钻石项链和耳环。安吉尔亲手给苔丝佩戴后,退后几步入神地欣赏着,安吉尔再次为苔丝的美貌而倾倒。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安吉尔神情严肃,他请求苔丝宽恕他以前在伦敦和一个女人厮混的事。苔丝用她热烈的拥抱回答了安吉尔。

她鼓足勇气,讲了她和亚雷克的事。但安吉尔的神色立即黯淡下来,他走出房间,在宅前一条昏暗的小路上徘徊。

他不肯宽恕苔丝,他只爱以前心中的那个苔丝,而不受现在这个失去了贞节的,带着没落贵族血液的苔丝。苔丝茫然地站在黑暗中,凄苦不已。

安吉尔为了名誉既不和苔丝离婚,又不愿和苔丝生活在一起。第二天,他只身去了巴西,苔丝退下了耳环、项链,回了娘家。

苔丝再也没有希望了,生。

2.《伯德家的苔丝》好句好段有哪些

在世间一切事物中,恰当适宜的计划执行起来就变成失当,渴求的呼唤很少引来应答呼唤的人,恋爱的人也很少同恋爱的时机刚好一致。

每当见面可能导致美满的结果时,造物主往往不在那个时候对她的可怜生灵说一声“见面吧”,或者每当捉迷藏的游戏把人累得精疲力竭心里厌烦的时候,造物主也不对高呼“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这儿”。也许我们渴望知道,当人类的进步到达完美的顶点时,人类的直觉更加敏锐了,把我们颠来倒去的社会机器配合得更加紧密了,在那个时候,时代的错误会不会得到改正;不过这种完美现在是无法预言的,甚至也是不可能想象出来的。

我们知道的只是,在目前的事例中,就像在千百万的事例中一样,不是一个完美整体的两个部分在一个完美的时刻互相碰到了一起;而是与其相配的一半迷失了,孤零零地在世上漂泊,浑浑噩噩地等待着,一直等到先前那个时刻的到来。也就在这种糊里糊涂等待的笨拙延宕中,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难,以及种种短暂的离奇的命运。

3.《苔丝》的评论

德伯家的苔丝拖马斯·哈代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代表作,哈代青年时代曾当过建筑师,以后成为职业作家,大半生住在乡下,他的小说都是乡村题材,总题名为《威塞克斯小说》,威塞克斯是他的家乡的古名,他的小说也大多以此为背景的。

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被侮辱的乡村姑娘苔丝的悲惨遭遇,苔丝是一个想凭自己的双手劳动谋生、追求个人起码幸福权利的淳朴姑娘,可是,社会的强权势力连这样的弱女子也没能放过,最终酿成了她的悲剧。小说强烈的反宗教、反封建道德、反资产阶级法律的倾向,在当时尽管遭到了英国上流社会的反对,但却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一发表,很快就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小说还多次搬上荧屏,给哈代带来了世界声誉。

在群山环抱的美丽而幽静的布蕾谷居住着德北一家,他们家境十分贫寒,老德北是一个乡下小贩,做着一点小买卖,全家9口人仅靠一匹老马耕种点土地来勉强维持生活。五月未的一个傍晚,在通往马勒村的路上,牧师崇干告诉德北一个没用的消息,他考证出德北原是当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嫡系子孙。

德北生性懒惰,又好喝酒,一得知自己出身名门,这天晚上他又喝得酩酊大醉。由于父亲喝醉不能去送货,德北17岁的女儿苔丝勇敢地承担了替父亲赶集卖蜂窝的担子。

谁知在赶集路上,她赶的马车与邮车相撞,老马被撞死,全家的生活来源没了着落。苔丝为此感到痛苦和羞愧,为了帮助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她听从了母亲的安排,去纯瑞脊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太那里认亲。

德伯先生是英国北方的一个商人。他发财后,一心想在英国南方安家立业,做个乡绅。

因此,他从博物馆里挑了“德伯”这个古老姓氏,冒充世族乡绅。这些情形,苔丝和她的父母一点也不知道。

德伯太太是个性格怪僻的瞎眼老太婆。她的儿子亚雷有20多岁,是个花花公子。

他一看见美丽的苔丝,便打下了占有她的主意。他要苔丝去他家养鸡场养鸡。

苔丝在纯瑞脊养鸡,完全受亚雷的驱使。她充满疑惧,处处拒绝他的段勤,却无法回避他。

9月里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苔丝和她的同伴赶完集后返回村子。一群喝醉洒的女人肆意辱骂苔丝,苔丝又羞又恼,一心想赶快离开这群人,远远跟着的亚雷骑马上前,要苔丝上马离开,她不加思索地跨上了亚雷的马。

他俩骑着马跑了一阵,亚雷早把马引向了远离纯瑞脊的岔道。半夜1点钟,待苔丝发现时,他们已经来到英国很古老的一片树林围场。

树林里昏暗多雾,根本辨不清方向和道路,苔丝十分恐惧,她想独自走回去,但这是办不到的。苔丝坐在一堆树叶上,亚雷去辨路。

等他摸黑回来时,他绊着了一样东西。这模糊的灰白色正是穿着白色衣服躺在干树叶上的苔丝。

亚雷伏身下去,他的脸触到她的脸。她正睡得很沉,睫毛上的眼泪还没干呢。

昏暗和寂静笼罩了周围……苔丝又气又恨,一个月后,挎着一个沉重的篮子,毅然离开了纯瑞,顺着山路往家走。苔丝回家后,把这件可怕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惟一不安的只是亚雷不打算娶她,苔丝欲哭无泪,很快村里传开了有关苔丝的消息,并遭到了村里人的讥笑和背后议论,她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更糟糕的是,苔丝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可怕的变化,不久,一个小生命来到了她的身边,但没过多久,孩子也死去了。现在,她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前面是一条漫长而崎岖的路,得自己一个人去跋涉,没有人同情,更没人帮助。

想到这儿,她十分抑郁,恨不得面前出现一座坟墓,自己一头钻进里面去。她常常问自己,女人的贞洁真是一次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一切有机体都有恢复原状的能力,为什么单单处女的贞洁就不能呢?她决定离开这个知道她的过去,使她感到窒息的家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开始她的新生活。

又一个春天来临了,苔丝又第二次离开家,到塔布篱牛奶厂当了一名挤奶的女工。这里风景如画,苔丝的心情十分愉悦,在这里,她认识了一个年轻人安玑·克莱。

克莱是一个低教派牧师的儿子,他不愿继承父业做牧师而想务农当场主。他在牛奶厂学习挤奶技术,发现不爱言语的苔丝有许多与别的乡下姑娘不同的地方,并很快钟情于她,他觉得苔丝是一位美丽而天真无邪的少女,认定只有她是最完美的,于是就去注意她,接近她。

German uncle family's liver moss silk Tows Mas Hardy The novel"German Uncle Family's Liver moss Silk" is the English renowned writer of fiction and poet Tuo Masi Hardy(1,840- 1,928) the representative works, the Hardy youth once worked as the architect, later has become the professional writer, lives in the countryside, his novel all was the village theme, the total autograph was"Prestige Secker the Si Novel", prestige Secker Si was his hometown ancient name, his novel also mostly take this as background. This novel described the village girl liver moss silk pitiful bitter experience which insults, the liver moss silk is wants to depend on the simple and honorable girl which own both hands work makes a living, pursues individual minimum happy right, but, soci。

4.《德伯家的苔丝》梗概、赏析

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假冒的少爷亚历克诱迫而失身怀孕。她后来和安奇尔相恋结婚,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互相坦白了自己的过失,苔丝原谅了安奇尔,但安奇尔觉得这是不可接受的事情,经过一番挣扎离开了她。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一直烦扰着她。她重见亚历克,亚历克在传颂圣经。亚历克再次纠缠苔丝,这时苔丝一家由于父亲的突然去世,流落街头。亚历克乘虚而入,并多次强调苔丝已经被抛弃,她的丈夫不会回来。于是苔丝与他同居了,但是精神仿佛已经飘离了肉体。不料,就在这时她丈夫回来了。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逃亡中,感受到了甜蜜与满足,五天后,走上了绞刑台。

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坚韧和容忍。她敢于自我牺牲,勇于自我反抗和对生活抱有美好的愿望。她所特有的感情就是对人的爱和信任,女性的温柔和勇敢在她身上融成了一体。她有美丽的女人气质,坚强的意志和热烈的感情,同时也有威塞克斯人的正直忠实和自然纯朴,但是同时却包含有人固有的复杂的心态。她没有借助婚姻来实现追求虚荣的愿望,而是立足于自尊去追求自由。

5.德伯家的苔丝中有什么经典的句子吗

Everything has the place which the delightful bird sings, also has poisonous snake hissing sound hissing sound calling The survival destroys, this is the question which is worth pondering/s?ie=gb2312&bs=%B5%C2%B2%AE%BC%D2%B5%C4%CC%A6%CB%BF&sr=&z=&cl=3&f=8&wd=%B5%C2%B2%AE%BC%D2%B5%C4%CC%A6%CB%BF++%BE%AD%B5%E4%D3%EF%BE%E4&ct=0这里还有很多你找出来再翻译成英文就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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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thing has the place which the delightful bird sings, also has poisonous snake hissing sound hissing sound calling

The survival destroys, this is the question which is worth po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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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有很多你找出来再翻译成英文就行拉

7.《德伯家的苔丝》梗概、赏析

内容简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为编写新郡志而正在考察这一带居民谱系的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实际上,德伯老太与这古老的武士世家毫无渊源关系,她家是靠放高利贷起家的暴发户,从北方迁到这里,这个姓也是从博物馆里找来的。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她的受辱不仅没有得到社会的同情,反而受到耻笑和指责。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他出身于富有的牧师家庭,却不肯秉乘父兄旨意,继承牧师的衣钵,甘愿放弃上大学的机会,来这里学习养牛的本领,以求自立。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当安玑父母提议他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结婚时,他断然拒绝了。而苔丝的思想却十分矛盾,她既对安玑正直的为人、自立的意志和对她的关怀有好感,又自哀失身于人,不配做他的妻子。但强烈的爱终于战胜了对往事的悔恨,她和安玑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尽管他自己也曾和一个不相识的女人放荡地生活过。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去安玑家打听消息回来的途中,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随即给丈夫写了一封长信,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克莱在巴西贫病交加,也历尽磨难。他后悔当时遗弃苔丝的卤莽行为,决定返回英国与苔丝言归于好。但这时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形象分析:

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8.儒林外史好句赏析

1、人生南北多歧路,将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沈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一首词,也是个老生长谈。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著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之后,味同嚼蜡。自古及今,那一个是看得破的?(这是第一回中的)

2、那日,正是黄梅时候,天气烦躁。王冕放牛倦了,在绿草地上坐著。须臾,浓云密布,一阵大雨过了。那黑云边上,镶著白云,渐渐散去,透出一派日光来,照耀得满湖通红。湖边山上,青一块,紫一块。树枝上都像水洗过一番的,尤其绿得可爱。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苞子上清水滴滴,荷叶上水珠滚来滚去。(我喜欢这里面写景的句子,很质朴,却具有十分强的意象!让人读起来就感觉身临其境,句子简洁却生动形象!这也是第一回中的!)

3、马二先生上船一直来到断河头,问文瀚楼的书坊,乃是文海楼一家,到那里去住。住了几日,没有甚么文章选,腰里带了几个钱,要到西湖上走走。这西湖乃是天下第一个真山真水的景致。且不说那灵隐的幽深,天竺的清雅,只这出了钱塘门,过圣因寺,上了苏堤,中间是金沙港,转过去就望见雷峰塔,到了净慈寺,有十多里路,真乃五步一楼,十步一阁,一处是金粉楼台,一处是竹篱茅舍,一处是桃柳争妍,一处是桑麻遍野。那些卖酒的青帘高扬,卖茶的红炭满炉,士女游人,络绎不绝,真不数“三十六家花酒店,七十二座营弦楼”。。。。。。。。。。。(这是第十四回中的内容,因为句子太多不方便摘抄所以主要写写自己的体会,这一回中马二上游西湖这段的描写甚为有趣,这也是在整本书中极少的游记,其细腻别致,与别的游记又有所不同,看的兴趣盎然,仿佛在与马二同游一般,置身其中。)

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沈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出处:《儒林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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