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XXXXXXX人民币1 11 8 4 2.5 6元。
2、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3、仿冒纠纷:(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4)伪造产地纠纷;
4、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洛刑终字第16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第六项判决:“本案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继续向严保兴追缴未归还的赃款,随案移交和扣押的赃款赃物返还受害单位建行吉利支行。”此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5、被告XXXXXX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原告XXXXX80572.16元;
6、返还原物纠纷;34、排除妨害纠纷;35、消除危险纠纷;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7、②。 上诉人是在被蒙蔽、受欺骗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签字担保的。当初,毕**只对上诉人说为胡**一笔贷款担保,根本未提及郑**。上诉人不明就里签字时,银行信贷员没有做任何提醒(该信贷员与毕**相熟,不排除串通嫌疑)。对于违背本意的签字,以及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上诉人坚决不予承认。并且,以空白合同书让保证人签字,之后再补填合同内容,银行违规在先。
8、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1)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
9、变更原审判决第一项内容为,被上诉人丁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赔偿上诉人傅xx因漏水造成的损失9196元。
10、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1)垄断定价纠纷;(2)掠夺定价纠纷;(3)拒绝交易纠纷;(4)限定交易纠纷;(5)捆绑交易纠纷;(6)差别待遇纠纷;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主张0元,被告对数额不持异议但认为原告应根据自身过错分担。本院认为,原告主张的数额符合现行司法实践中掌握的标准,故对该项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12、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写明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13、法院号民事判决判决:。现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___元即案结事了,其他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份。
14、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15、判决撤销被上诉人对上诉人作出的(城东)行决字(20xx)第4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16、20xx年3月10日开始,申诉人举债自筹资金进货,勉强恢复了文明商店的经营,被申诉人答应此店从此与自己无关,属于申诉人自己的个人财产。
17、原审判决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具体理由如下:
18、收养关系纠纷:(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19、打架斗殴导致双方伤害的,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承担责任。
20、⑥。 非常重要的一点:该笔5万元贷款下发后,毕**、周**夫妇向郑永祥出具了5万元借条,借条上特别注明,是毕**以**的名义向银行借的款。借条的存在,充分证明了5万元借款的去向,以及相互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是银行与郑**,郑**与毕**、周**之间的关系。因此,该笔金融借款与郑**、毕**和周**有关,而与上诉人野菜无关。(该证据**县法院已经收集,但未予评析)
2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22、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
23、2008)洛民四初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驳回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的起诉完全正确
24、准予原告张×与被告卢××离婚。
25、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诉时,除填写本文书外,还应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时书”。申诉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填写“授权委托书”。
26、20xx年到20xx年(美洁、老七、雕牌、纳爱斯货商,许某某、刘某某签章欠款,许某某与刘某某各承担一半费用)除外,刘某某签名欠款与许某某无关。
27、东方公司在上诉状中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提起诉讼并无不当,属对此“规定”的认识错误。
28、隐私权纠纷;7、婚姻自主权纠纷;8、人身自由权纠纷;9、一般人格权纠纷。
29、原X、男、1940年5越3日出生、汉、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X
30、贬值评估费:由于原告主张贬值损失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本院对贬值评估费也不予支持。
31、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万分之______即____元,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付款义务之日。
32、委托合同纠纷:(1)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2)货运代理合同纠纷;(3)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4)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33、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一审判决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明显偏袒被告。
34、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35、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36、④。 查阅**农行与借款人郑**的个人信贷业务面谈记录,在银行提问“您本次申请贷款采用何种担保方式?”时,郑**没有回答,说明他未认定上诉人与之具有担保关系。在借款人没有认定的`情况下,银行又涉嫌伪造担保人签名,违规行为十分明显,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后果。
37、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156、专利权宣告无效后返还费用纠纷;
38、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X分公司在20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限额范围内对上述第二项判决确定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9、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40、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148、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
41、抚养纠纷:(1)抚养费纠纷;(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4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和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43、专利合同纠纷:(1)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2)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3)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4)实用新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5)外观设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6)专利代理合同纠纷;
4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人民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45、一审裁判作出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而这新证据足以改变一审裁判的结论因此,当事人可基于新证据而提起上诉。
46、 自诉状副本份数应当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47、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48、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49、宣告……(写明票据名称、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支付人等)无效;
50、相邻关系纠纷:(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2)相邻通行纠纷;(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4)相邻通风纠纷;(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51、2011年1 月16日17时31分,从李四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发送至张三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内容:“因个人的不成熟及公司事务给你们带来的不愉快表示歉意。”
52、被告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3、判令原、被告婚生儿子/女儿_______________变更为由原告抚养;
54、车辆维修费:原告的车辆经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了评估鉴定,且出具了相应的修车发票,因此,本院对原告主张的68109元予以支持。
55、买卖合同纠纷:(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4)互易纠纷;(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6)网络购物合同纠纷;(7)电视购物合同纠纷。
56、一审判决XXXXXXXXXX(上诉法定情形,例: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
57、网络域名合同纠纷:(1)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2)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3)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58、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20xx)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59、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
60、被告每月支付双方婚生子女抚养费增加到元人民币;
61、渔业承包合同纠纷;118、牧业承包合同纠纷;
62、同居关系纠纷:(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63、 刑事自诉状是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亲属对致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时使用的文书。
64、商业诋毁纠纷;165、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
65、医疗费,各方当事人对原告提交的票据金额75631元均不持异议,本院对此予以确认。被告XXXXX认为其中用血互助保证金8165元不应作为医疗费计算。本院认为,用血互助保证金虽然可以在特定条件下退还,但在原告提供了未能够退还且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票据的情况下仍属于治疗中的合理支出,应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论处,故被告XXXX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采信,医疗费本院确认为75631元。
66、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对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是错误的。
67、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68、⑤。 借款人提供用于抵押的林权证,非其本人的林权证,不具有抵押权限。**县农行在办理借贷手续时未予甄别,也未告知上诉人,对此应负责任。实际上,担保人到银行签字时,信贷员若告知这一情况,担保人便不会签字。
69、答辩人依据基础民事关系诉杨福生、金茂公司要求支付货款是合法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得到支持。
70、2011年1 月6 日15时37分,从张三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发送至李四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内容:“已打款,请查收”。
71、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72、垄断协议纠纷:(1)横向垄断协议纠纷;(2)纵向垄断协议纠纷;
7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205042.5元;
74、共有纠纷:(1)共有权确认纠纷;(2)共有物分割纠纷;(3)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
75、承揽合同纠纷:(1)加工合同纠纷;(2)定作合同纠纷;(3)修理合同纠纷;(4)复制合同纠纷;(5)测试合同纠纷;(6)检验合同纠纷;(7)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
76、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住院8天,其主张的护理费350元合理,本院予以支持。
77、现有的四个货架未付款(刘某某预支的2000元)四个货架做好后,许某某应付刘某某2000元,以后四个货架款由许某某支付、许某某使用”
78、一审法院对被告提供的事实类证据的认定亦存在诸多错误。
79、请求高院提审,依法分割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位于容县容州镇城北路83号的686.11平方米的房屋。
80、驳回原告刘XX的其他诉讼请求。
81、答辩人在事发时为正常行驶,并未违反交通规范。
82、埋藏物返还纠纷;46、隐藏物返还纠纷;
83、本文书内容:①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情况;②申诉请求;③申诉事实与理由;④有关证据出处、证人地址等。
84、金茂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怠于行使诉权导致其丧失相关权利,该不利后果应由金茂公司自行承担。
85、XXXXX汽运公司对XXXXX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86、判决结论。判决结论是判决的主文部分。
87、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1)委托代建合同纠纷;(2)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3)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88、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1)企业名称(商号)转让合同纠纷;(2)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
89、欠原告母亲焦××借款人民币60000元,由原、被告各负责偿还人民币30000元。
90、东方办事处无权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91、著作权合同纠纷:(1)委托创作合同纠纷;(2)合作创作合同纠纷;(3)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5)出版合同纠纷;(6)表演合同纠纷;(7)音像制品制作合同纠纷;(8)广播电视播放合同纠纷;(9)邻接权转让合同纠纷;(10)邻接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1)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1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1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92、物品损失根据受害人物品相关损失情况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物品(电瓶车)损失有修车票据证明符合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93、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X支公司支付原告刘XX车辆修理费四千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94、要求支付劳动报酬_______元。
95、监护权纠纷;23、探望权纠纷;24、分家析产纠纷;
96、被告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免予赔偿经济损失)。”
97、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在一审开庭前裁定移送的,可以同时援引《最高人民关于适用〈xxx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98、一审裁判结果出来后,会向所有诉讼参与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时,也会使用到送达回证。
99、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100、诉讼费用的负担。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后还应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按照诉讼费用负担的原则对诉讼费用的负担作出裁判。
101、联合保险XXXXX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XXXXXXX人民币1 2 2 7 9.0 6元。
102、XXXXX汽运公司对XXXXXXX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10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04、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均是可以上诉的判决,因此,在制作这些判决时,就必须写明上诉的有效期间和相应的上诉法院,以便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105、误工费,原告起诉时主张误工费34432元,为此原告提交了至三年的完税证明,在庭审中原告根据完税证明中所载明的收入状况以事故发生前一年的月平均收入计算14个月误工费减去该14个月中实际领取的.收入计算为13957.23元,被告对于原告主张的该计算方式及数额均不持异议,故对于误工费13957.23元本院予以确认。
106、现原、被告各人使用的衣物归各自所有。
107、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离婚起诉书。
108、护理费:原告住院期间需陪人一名,其主张护理费350元合理,本院予以支持。
109、申请事由一: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110、借款合同纠纷:(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同业拆借纠纷;(3)企业借贷纠纷;(4)民间借贷纠纷;(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6)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111、XXXXX和XXXX美制衣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XXXXXXX人民币1 1 1 8 4 2.5 6元。
112、婚生女儿(或儿子)__________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元。
113、中保XXXX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XXXXXXX人民币1 2 2 7 9.O 6元。
114、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115、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当场付清,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116、20xx年10月,被申诉人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11月容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被申诉人干脆从家中搬出在外租屋居住,但夫妻仍共同经营文明商店,
117、 理由部分。(以下称野菜为上诉人)
118、劳动合同纠纷:(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
119、 “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以增加中页。
120、原审判决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具体理由如下:
121、恢复原状纠纷;3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122、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XXXXX中“XXXXXX(不服判决的内容,把判决书中不服的内容原文写上)”改判为XXXXXXXX(请求改判的内容)。
123、被告人×××赔偿……(写明受害人的`姓名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124、判决撤销XX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xx)宿埇行初字第00081号行政判决书。
125、申请事由二: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具体理由如下:
126、贬值损失:原告主张被告赔偿贬值损失9120元,但因为受损的粤EXXXX号小轿车通过维修已恢复了使用性能,原告再主张贬值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127、赠与合同纠纷:(1)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2)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
128、如果是轻伤以下可以协商解决。
129、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0、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xx)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
131、③。 在银行向法院提供的系列书证材料中,《保证人同意保证书》和《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非上诉人亲笔签名,系伪造。这两份材料与借款合同上的担保条款相互印证,显然非常重要。伪造如此重要的书证材料,恰恰证明了上诉人未同意为借款人担保,也未承诺与借款人共同还款,无需承担责任。至于伪造签名如何产生,银行信贷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32、特别授权:包括可代为承认、变更、放
13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134、请求法院依离婚协议的约定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所有的房产(房产暂计价值______元);
135、技术合同纠纷:(1)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2)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3)技术转化合同纠纷;(4)技术转让合同纠纷;(5)技术咨询合同纠纷;(6)技术服务合同纠纷;(7)技术培训合同纠纷;(8)技术中介合同纠纷;(9)技术进口合同纠纷;(10)技术出口合同纠纷;(11)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12)技术成果完成人署名权、荣誉权、奖励权纠纷;
136、租赁合同纠纷:(1)土地租赁合同纠纷;(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3)车辆租赁合同纠纷;(4)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137、20xx年8月11日,被申诉人再次起诉离婚。
138、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139、质权纠纷:(1)动产质权纠纷;(2)转质权纠纷;(3)最高额质权纠纷;(4)票据质权纠纷;(5)债券质权纠纷;(6)存单质权纠纷;(7)仓单质权纠纷;(8)提单质权纠纷;(9)股权质权纠纷;(10)基金份额质权纠纷;(11)知识产权质权纠纷;(12)应收账款质权纠纷。
140、保证合同纠纷;91、抵押合同纠纷;92、质押合同纠纷;93、定金合同纠纷;94、进出口押汇纠纷;95、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14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钱款125万元;
142、依法分割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的遗产;
143、房产转让合同,证明原、被告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对该证据真实性认可。本院房产转让合同予以确认。
144、证人证言,证明房屋中介公司代被告收取原告交付的定金12000元(证人出示收据)。被告对证人证言及收据不认可,认为中介公司未将收取原告定金的事实告知被告。证人证言与买卖定金合同内容相印证,本院对证人证言予以确认。
145、请求判令撤销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技术转让费30000元;
146、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判决书应当写明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及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所在单位、职业、住所等,有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情况。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应当写明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基本情况,除此之外,还必须写明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47、被告XX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XXXXX67573元;
148、医疗费:原告支出医疗费3930元,有医疗费票据、住院证明书、病历相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149、42岁,广西玉林容县,女士,寻找一位年龄在45-52岁之间,居住在广西南宁的男士。
150、抵押权纠纷:(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5)动产抵押权纠纷;(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纠纷;(7)动产浮动抵押权纠纷;(8)最高额抵押权纠纷。
151、被告人×××赔偿……(写明受偿人的姓名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15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侵权纠纷:(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2)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
153、被告姜健继续履行2012年11月18日与原告冯毅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
154、本文书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制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时使用。
155、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X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原告XXXXX110000元(含精神抚慰金20000元);
156、原审判决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具体理由如下:
157、依法撤销民法院(20__)楼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158、 请求确认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上诉人(保证人)的担保行为不成立。
159、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115、农业承包合同纠纷;116、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160、原X严重违反交通规定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过错。
161、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3220元,由被上诉人丁xx负担。
162、虽然在民事上诉中被答辩人称一审民事裁定书适用法律不当,但并没有明确指出适用哪些法律不当,且论述不清。
163、本样式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xxx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一十一条制定,供第一审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用。
164、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165、1xx年开始共同经营“文明商店”,同年在城北路建一建筑面积达686.11平方的6层半楼房,同时向工商银行借款25万元。
166、驳回原告XXXXX的其他诉讼请求。
167、XX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XXXXXX人民币11 1 8 4 2.5 6元。
168、判决陈某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18000元的民事责任。
169、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170、⑦。 当前,在众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财政供养人员已经成为“弱势群体”。**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厘清事实,也不分主次关系,在借款人完全具有还款能力、没有出现重大不利情形的情况下,判决让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相当于纵容恶性金融纠纷,变相鼓励借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因为--反正有担保人兜着!
171、捕捞权纠纷; 55、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172、误工费:误工费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进行计算,原告只提供了其工作单位以及工资收入的证明,并未提供其减少收入的证明,因此,本院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173、发现权纠纷;151、发明权纠纷;152、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
174、民事上诉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裁判而于法定期限内向二审法院提交的请求依法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审裁判的法律文书,它既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的“声明”,也是二审法院开始二审程序的依据,作为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的载体和二审法院承审案件的依据,其制作自有许多讲究。
175、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案由在法院立案时就明确。诉讼请求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包括被告的反诉请求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是指双方当事人各自对案件所认识的争议事实和理由。
176、确认合同效力纠纷:(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2)确认合同无效纠纷;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177、合伙协议纠纷;112、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113、彩票、奖券纠纷;
178、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侵害经营秘密纠纷;
179、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人民币 元及该款利息 元。
180、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_____元;
181、社会保险纠纷:(1)养老保险待遇纠纷;(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3)医疗保险待遇纠纷;(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182、保管合同纠纷;103、仓储合同纠纷;
18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84、委托理财合同纠纷:(1)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2)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85、 “自诉人”、“被告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186、东方办事处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组织
187、拖车费、停车费:原告主张拖车费260元、停车费30元合理,本院予以支持。
188、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189、民事法律关系是衡量民事判决书质量的重要理论依据
190、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判决的结论是在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下作出的,所以,判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判决理由是有关法院依据所认定的事实和法律根据,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引出判决结论的过程的表述。
191、请求高院提审,依法撤销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玉中民一终字第12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
192、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1)业主专有权纠纷;(2)业主共有权纠纷;(3)车位纠纷;(4)车库纠纷;
19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合同纠纷:(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合同纠纷;(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94、追究陈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195、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196、2011年1 月6 日15时57分,从李四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发送至张三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内容:“收到,谢谢”。
197、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费ΧΧ元。
198、依法追究被告人ΧΧ的刑事责任:
199、海域使用权纠纷;50、探矿权纠纷;51、采矿权纠纷;52、取水权纠纷;53、养殖权纠纷;
200、20xx年12月31日,原告与母亲及妹妹(注:只有刘某某和朱依容二人,此次其妹妹根本没有在场)到文明商店索取生活费时,双方发生争吵并互相推扯,在推扯过程中,原告母亲上前劝阻时,被被告推倒跌地受伤。
201、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57、宅基地使用权纠纷;58、地役权纠纷
202、交通费,原告主张543元,被告认为数额偏高,请求法院酌定,本院认为,交通费的支出以治疗、康复所需为前提,以合理为限,原告主张的数额明显过高,根据原告的实际医疗情况,本院酌定该项费用为300元。
203、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X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XXXX7430元;
204、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
205、婚生儿子____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万元给原告(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计);
206、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风险提示:
207、交通费:原告因交通事故住院、处理交通事故、维修事故车辆确实产生了一定的交通费用,本院酌情认定交通费800元。原告的主张过高,过高部分不予支持。
208、原审判决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具体理由如下:
209、原审判决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具体理由如下:
210、 “诉讼请求和案由”栏,应当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211、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159、虚假宣传纠纷;
212、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1)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2)专利权权属纠纷;(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4)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5)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6)假冒他人专利纠纷;(7)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8)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9)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
213、赡养纠纷:(1)赡养费纠纷;(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1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215、车辆损失鉴定费:该费用是原告为确定自身损失的合理费用,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因此,本院对原告主张的3174元予以支持。
216、物权确认纠纷:(1)所有权确认纠纷;(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3)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217、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18、被X 、男、1970年3月15日出生、汉、住安徽省铜陵市X,电话:X 事发地段为东西走向,籍山路面。事发时系晴天,视线良好。
219、被告濮阳市XXXX公司给付原告刘XX剩余车辆修理费、货物损失费、货物转运、装车费、施救停车费、停运损失费,共计人民币五万六千六百八十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220、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221、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222、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_____由被告承担;
223、①。 上诉人作为保证人,与借款人郑**素不相识,相关保证手续皆由银行信贷员与第三人毕**一手操办。上诉人出于情面,为的是毕**担保,而不是郑**。虽然上诉人在借款合同担保人栏签字,但上诉人从未与借款人达成允诺,也未与他一起到银行签字,参与担保方式违规。银行信贷员明知这一情况,而予以默许,系明显违规操作。
224、被告一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225、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31、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