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偶和对仗什么区别
对偶和对仗的区别如下:
1、形式不同:对偶通常是在一句或一段话中,以“上下联”的形式出现,两联之间字数相等、结构相同、平仄相对、意义相关。而对仗则是在一句或一段话中,以“出句”和“对句”的形式出现,两联之间字数相等、结构相同、平仄相对、意义相关。对偶中上下联的词语不能重复,而对仗中出句和对句的词语可以重复。
2、用途不同:对偶主要用于诗歌和对联中,而不太用于散文中。对仗则可以用于各种文体中,包括散文、小说、戏剧等。
3、平仄要求不同:对偶的上下联之间平仄相对,也就是说上联是平声,下联就是仄声;上联是仄声,下联就是平声。而对仗的出句和对句之间则没有这个要求,可以平仄相对,也可以同为平声或同为仄声。
4、音韵要求不同:对偶通常要求上下联之间的词语或句子最后一个字的音调相同或相近,以形成和谐的音乐美感。而对仗则没有这个要求,只要出句和对句之间结构相同、平仄相对、意义相关即可。
对偶和对仗的相同点:
1、结构相同:对偶和对仗都要求在语言结构上保持一致性。无论是上下联之间还是出句与对句之间,它们都需要在词语、短语、句子等方面保持对称和平衡。这种结构相同的特点使得对偶和对仗在语言形式上具有很强的美感。
2、平仄协调:对偶和对仗都注重平仄的协调。在中国的传统诗歌中,平仄的协调是构成音韵美感的重要因素之一。无论是上下联之间还是出句与对句之间,平仄都需要相对称,以达到音韵和谐的效果。
3、意义相关:对偶和对仗都要求上下联或出句与对句之间的意义相关。这种相关性可以是直接的描述、寓言、比喻等,也可以是抽象的情感表达。无论是哪种形式,对偶和对仗都强调了语言意义之间的联系和呼应。
4、语言精炼:对偶和对仗都是高度精炼的语言形式。它们通过精选词语、短语、句子等,将语言进行浓缩和提炼,以达到言简意赅的效果。这种精炼的语言表达方式使得对偶和对仗在文学表现力上具有很强的效果。
二、对偶与对仗的区别
对偶与对仗是两个概念,是两种语言形式,二者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
对偶,是一种修辞格。它是成对使用的两个文句,这两个文句字数相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相关。这种对称的语言方式,形成表达形式上的整齐和谐和内容上的相互映衬,具有独特的艺术效果。
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和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诗词联句在对偶基础上,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的词语必须“词性一致,平仄相对”,并力避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同一词语。
格律诗词的对仗使语言音韵和谐,增强了节奏感和音乐美,达到表现形式上的高度完美。因而格律诗词的对仗要求也就甚为严格,符合上述原则的诗词联句便是对仗的;否则就是不对仗或对仗不工稳。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对偶句。
扩展资料:
对仗多用于骈体文。对仗又称对偶、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
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
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为对。
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词语对仗的要求是:词义必须同属一类,如以山川对山川,以草木对草木等;词性必须基本相同,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等;平仄必须相对,即以平对仄或以仄对平;结构必须对称,即以单纯词对单纯词,以合成词对合成词;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对。
句式的对仗,主要是句子的结构相同,如以主谓短语对主谓短语,以动宾短语对动宾短语等。
对仗可使诗词在形式上和意义上显得整齐匀称,给人以美感,是汉语所特有的艺术手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对偶
三、对偶与对仗有什么区别
一、修辞手法不同
1、对偶
对偶是用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对应或相近或意思相同的修辞方式。
2、对仗
对仗,中古时诗歌格律的表现之一。诗词中要求严格的对偶,称为对仗。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对仗多用于骈文。
二、作用不同
1、对偶
便与吟诵,易于记忆;用于诗词,有音乐美;表意凝练,抒情酣畅。
2、对仗
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
三、结构不同
1、对偶主要是从结构形式上说的,它要求结构相称,字数相等。
2、对比是从意义上说的,它要求意义相反或相近,而不管结构形式如何。
四、特点不同
1、对比的基本特点是“对立”。
2、对偶的基本特点是“对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偶
四、对仗,和对偶是一回事吗
对偶,是一种修辞格。成对使用的两个文句,“字数要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相前”。这种对称的语言形式,形成表达形式上的整齐和谐和内容上的相互映衬,具有独特的艺术效果。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及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诗词联句在对偶基础上,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的词语必须“词性一致,平仄相对”,并力避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得使用一词语。格律诗词的对仗使语言音韵和谐,增强了节奏乐感和音乐美,达到表达形式上的高度完善。因而格律诗词的对仗要求也就甚为严苛,符合上述原则的诗词联句便是对伏,否则就是不对仗或对仗不工稳,这是诗词创作所不允许的。对偶与对仗其所以有这样一些不同,主要是因为它们是运用于不同文体的。由于不同的文体对各自表达的要求不同,所以对表达形式的要求也就不同。作为修辞方法的对偶,常常被广泛用于各种文体,其中古代散文和古体诗歌运用尤其频繁。它整饬了语言,增强了语势,而且两个偶句互为补充,相互映衬,使语言颇具形式美和表现力。对仗则是格律诗词独具的一种特殊创作技法。兴起于隋唐的格律诗,严格要求律诗中的颔联与劲联必须对仗。这一方法同时也为词曲创作所彩用,后来又被用于对联撰写。对仗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极大提高诗歌的表达技巧和审美情趣,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表现力。对伏的这些特殊功能显然是对偶力不能及的。可以说“对仗”是格律诗词创作和欣赏的重要标准之一,自然也就成为非诗词莫属的专用术语。正因如此,所以格律诗词中的对仗虽同时也符合对偶的标准要求,但鉴于“对仗”本身的特点,并且为了有别于一般文体中的对偶,故而我们通常不以“对偶”称之,而特称之曰“对仗”
简而言之:对偶:修辞方式。用对称的字句加强语言的效果。对仗:(律诗,骈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的对偶语句。对仗除了具备对偶所具有的特征之外,它还要求联句的上下两句同一结构位置的词语必须是词性一致,平仄相对,且上下两句同一位置上不得使用同一词语。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等。对仗的要求是极为严苛的。只有符合上述原则的格律诗词联句才叫对仗,否则就不是对仗或对仗不工整,这在格律诗词创作中是绝对不允许的,因而遂成为创作和欣赏格律诗词的重要标准之一